來源:大河網
2020-12-18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近日,南方周末一則《無力“替父還債”55萬,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的報道,引發熱議。16日,記者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鄭重發出致歉聲明,法院已依法解除了對該未成年人的限制消費令。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引發社會關注。據悉,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處死刑。陳蔓父親殺妻后準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后,房子沒能過戶。2017年3月,王某把當時6歲的陳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購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駁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訴陳蔓,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轉讓合同,歸還購房款55萬元,獲法院支持。
隨后,王某申請強制執行,陳蔓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費。經報道后引發社會關注。
“現在,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 ”16日,金水區人民法院發布了致歉聲明,明確指出:近日,金水法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采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法院立即對案件進行了復查,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
金水法院表示,兒童健康成長高于一切!法院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在今后工作中,法院將認真汲取教訓,正確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釋精神,牢固樹立審慎、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放在最優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統一的司法目標,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田青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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